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郑州获政策倾斜
【世贸人才网:国际贸易商务人才门户 更新时间: 2006-12-14 】 【打印】【关闭】
农产品出口基地郑州批量建设。到2010年,郑州市将创建20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出口基地、20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出口企业———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上获悉,会议研究通过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创汇农业的意见》和《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将为农村新发展创造新条件。
会议由市长赵建才主持,主要研究了郑州市创汇农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有关问题。
为实现郑州市创汇农业新突破,推进郑州市农业和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会议研究通过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创汇农业的意见》。
《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创汇农业的目标任务是:到2010年,创建20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出口基地、20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出口企业、5~10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产品知名品牌,发展5~10个农产品出口重点行业协会,农产品出口年均增长15%以上,出口创汇额突破2亿美元,农业累计实际利用外资1.5亿美元。
会议研究通过了《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意见》的主要内容是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民办、民管、民受益”、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发展的原则,重点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力争经过3~5年努力,使郑州市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大宗农产品普遍建立起内部运作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0%以上的主要农产品通过合作社加工和销售,30%左右的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市第一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整治村,在条件成熟和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都要建立起农民专业合作社。
会议还研究了郑州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宗教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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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获政策倾斜
为提高创汇农业基地建设,郑州市政府规定一揽子资金倾斜扶持措施。
1、对突出郑州市农产品优势,符合国际化标准,具备较强的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面积500亩以上,带动农户100个以上的种植基地,或达到一定规模的养殖小区、养殖场,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
2、市农业产业化资金要向农业创汇龙头企业倾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业创汇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市多种经营资金、高新技术产业贴息专项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专项资金等,应扩大扶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创汇龙头企业的比例。
3、以农产品项目为中心的主题招商,市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应给予适当补贴。市外经贸发展基金每年安排一定经费,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优先给予资助。
4、依托海关统计数据,对出口创汇的企业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主要原材料来源于郑州市,并能带动100个以上农户致富的间接出口的农业企业、贸易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奖励。
5、对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开展国外商标注册、国外卫生注册、国际质量认证、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和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除有明确规定外,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
6、明年市财政安排300万元用于市级出口创汇农业专项资金。
7、对郑州市出口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在国家、省资助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年度出口金额的大小,给予一定资助。
8、鼓励金融机构优先安排农产品出口企业的流动资金、技改资金贷款,并实行优惠利率。9、市农业良种工程资金、农业技术推广资金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资金及“科技三项经费”,要重点扶持与发展创汇农业相关的科技项目。
- 标签:农产品出口
- 信息来源: 郑州日报
